第一篇:多人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项目: 装修/装潢公司
合作人数: 三个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 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
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 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 资金投入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 为据,按比例承担;
4.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转让
1. 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 承认本合同;②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
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
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 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④ 支付合作债务;⑤ 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 其他资产人的权利:①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此处隐藏5393个字……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外科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外科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本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外科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共xx页)
附:分部批复文件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乙方: 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第五篇: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
合作投资协议书
(草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 项目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项目(下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亿元人民币。
2、投资期限:15年,自
3、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5、在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账户并在甲方对乙方项目最终书面审核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执行协议”及“抵押协议”,至此乙方方可启用上述资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三、甲方按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管理费用,乙方应于投资款到帐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前三年为项目建设期,自第四年开始,乙方按投资总额的1.05%年固定回报率计算于每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连续回报12年。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香港标准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随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
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所有。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投资风险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如甲方投资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按期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应无条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在甲方首批资金投入乙方后,如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无法通过甲方专业审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无条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资金。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甲方。
十一、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于宣布获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国内骚乱,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合同终止:
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
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