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装备和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装备包括公文包(单/双肩包)、胸卡、工作服等。
2、公文包、工作服由公司统一购买或制作,公文包每人控制在500元之内,工作服每人控制在2000元之内。
3、公文包、工作服满三年可以更换和重新申领,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不足三年不予安排和列支。
4、员工下乡和上班期间以及统一组织活动庆典、参加各种会议、接待时都要身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切实注重仪表和形象,展示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
5、公司员工要妥善保管员工装备,不得擅自出借、转让或提供给非工作需要的其他人。
6、员工离职时,根据员工装备使用年限折价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再收回。折算办法如下:使用不满一年折旧50%;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折旧70%;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折旧90%;使用满三年折旧100%。
7、在员工装备使用期限内的,因个人原因导致丢失或损坏的,重新制作或购买的装备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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