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是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部严肃、正式、公开的党内法规正式印发,为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
《条例》是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同时今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条例》的发布必将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注入强大动力、提供重要保障,具有深刻意义、深远影响。
江淮汽车57年沐风栉雨,始终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统一战线伟大事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切实担负起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统战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民族汽车品牌改革创新中,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献计出力。这一切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
我们要秉承江淮汽车“新红军”精神的优良传统,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广大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条例》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这个“新”,源于它厚植于中国的土壤,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体现了我们的制度自信。新型政党制度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崭新的政党关系、崭新的执政方式,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发扬民主,体现了集中各界智慧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与西方“权力分置”的政党政治不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内核是“合作”,而非西方政党制度的“竞争”。实践证明,西方政党制度正日益暴露出其弊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越来越显示出优势。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循《条例》原则,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而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这一制度,讲好我国政党制度故事,展示新型政党制度风采。
作为江淮汽车一员将牢固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学习贯彻《条例》。把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五种能力”,做党的好帮手。
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体会2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原则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就提出:“党是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由此,党中央便能够更好得统一领导根据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项工作。当前,我国处在国际格局、安全形势、科技与产业等多方之变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没有党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战略、统筹各方面工作、协调各种利益、理顺重大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必将陷入混乱局面。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取得显著成果,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果。统一战线即是政治联盟,更是政治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就要真正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条例》的发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一系列最新精神,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广大统战人士“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深刻领悟大统战工作格局,奋力开创新时代统战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时期的三个基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着眼统一战线事业长远发展,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南。进入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工作领域、工作内容都在不断发展和丰富,工作对象已经拓展到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等12个方面;工作事务涵盖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等8个方面。回望2015年以来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从中国共产党积极应对也门撤侨事件、香港“占中”事件及修例风波、中美贸易战等实践证明,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有利于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更好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意义,才能开创新时代统战工作新局面。
三、对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目前,中国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关键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期。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人心“和”力量”的对比是最大的政治,它决定了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条例》正是从当前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任务给我们的统战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要在领导力量上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统一战线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一战线各领域各方面,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统一战线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政治联盟。做好统一战线成员的团结引导工作,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既要发挥统战部门职能作用,又要发挥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和大家共同来做的良好局面;四是要建立健全大统战格局工作机制。围绕《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发挥大统战工作效应,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年的革命建设历程中,队伍由小变大,队伍力量由弱变强,统一战线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统一战线也必将继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
撰稿人:安义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胡力叶
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体会3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作为一部严肃、正式、公开的党内法规正式印发,为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在此,就学习贯彻《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 认识《条例》重要意义,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条例》是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同时今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条例》的发布必将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注入强大动力、提供重要保障,具有深刻意义、深远影响。
七十多年来,民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统一战线伟大事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切实担负起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统战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民建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献计出力。“十三五”时期伟大成就凝结着民建人的汗水和智慧。这一切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
我们要继承民建优良传统,凝聚会员思想共识,引导广大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二、 遵循《条例》原则,坚持完善新型政党制度
《条例》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这个“新”,源于它厚植于中国的土壤,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体现了我们的制度自信。新型政党制度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崭新的政党关系、崭新的执政方式,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发扬民主,体现了集中各界智慧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与西方“权力分置”的政党政治不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内核是“合作”,而非西方政党制度的“竞争”。实践证明,西方政党制度正日益暴露出其弊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越来越显示出优势。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循《条例》原则,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而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这一制度,讲好我国政党制度故事,展示新型政党制度风采。
三、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四新”“三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目标,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发挥界别特色优势,围绕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切实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中真正发挥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提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信心,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奉献社会,推动构建大统战格局。
民建天津市委会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学习贯彻《条例》。把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五种能力”,做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